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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倒數中!微型電動二輪車今年11/30起未掛牌上路將開罰
2024-06-13

【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掛牌納管,依照公布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之1第4項規定,應於實施日後2年內,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呼籲車主應盡速完成申請領牌,113年11月30日起未領用號牌上路者,將依同條例第1項第1款規定,處所有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臺南監理站表示,將不定期與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跨機關合作聯合稽查,針對未掛牌及違規改裝車輛違規行為,持續採不定期、不定點、出沒熱點區域路段攔查取締及宣導,且未審驗合格車輛上路將予以沒入,對尚未掛牌車輛則採優先攔查。

臺南監理站說明,民眾辦理「使用中」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如有遺失得由原製造廠或進口商出具證明文件,若原製造廠或進口商主體已不存在,則由微電車相關產業公(協)會出具證明文件方式辦理)、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並進行實車查核合格後申請領牌。

臺南監理站表示,為便利及鼓勵車主儘早領牌,臺南監理站亦提供「到點服務」免去車主至監理所站奔波的辛苦,從驗車到領牌一次完成,詳細資訊公布於嘉義區監理所官網「微電車專區 (https://cyi2.thb.gov.tw/cl.aspx?n=11721) 」連結查詢,歡迎車主們多加利用,若有領牌相關問題可逕洽臺南監理站服務專線06-269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