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七隊因偵辦大麻案,獲報一名被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以販賣毒品案通緝中之周姓男子,疑為大麻販毒案上手毒販,藏匿在高雄市區某透天厝分租套房,警方蒐證時發現,周嫌竟多次邊開車邊吸食大麻毒品,又明目張膽在大馬路旁交易大麻毒品,涉嫌毒駕恐危害用路人安全。
警方為免周嫌繼續毒駕危害用路人安全,經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陳檢察官威呈指揮偵辦,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於埋伏跟監時,趁周嫌下車之際,予以攔截逮捕。周嫌雖一再向警方表示沒有毒品了....然警方出示搜索票,分別於所駕車上,及租屋處查獲以真空包裝完成之大麻共34包(總毛重167.1公克)之多,全案依違反毒品違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持續打擊大麻毒品犯罪,本大隊大隊長鄢志豪呼籲:大麻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列管第二級毒品,不論是製造、運輸、販賣、栽種、轉讓、持有或施用大麻,均構成犯罪行為。大麻屬中樞神經迷幻劑,吸食後會產生心跳加快、妄想、幻覺、口乾、眼睛發紅等現象,長期使用會有耐受性及心理依賴性,千萬不要誤信大麻只是天然植物,而輕忽大麻對身體的危害性,民眾應珍惜生命,遠離毒品,勇於拒絕毒害,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