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屏東報導】明揚公司在科技產業園區屏東園區發生火災,造成傷亡事件。經濟部針對此事指出火災爆炸嚴重,不僅對一廠造成災情,也對二廠建築結構安全構成風險。
一廠自事故發生後立即停工,經濟部考量勞工安全並避免職災再次發生,要求明揚公司二廠以及三樓增建工程工地從火災發生後停工。目前尚未確定復工時程表,相關職場環境也必須重新檢視並進行改善。
王美花部長所指的非危險物質廠區是指明揚公司所存放的化學物質,並非環境部所管理的列管項目。經濟部呼籲勿斷章取義,以免產生誤解。
據消防法規,地方消防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已開罰明揚公司存放超過最高上限的部分。兩者引用的法規不同,因此不宜對此事進行斷章取義的解讀。
經濟部強調,雖然科技產業園區屏東園區是新設立的園區,消防業務由地方政府負責管理,但經濟部加工處依法規授權負責執行相關建管及勞檢業務。為確保職場安全,經濟部要求明揚公司一廠、二廠以及三樓增建工程工地停工,並在改善職場環境經審查合格後方可復工。目前尚未確定復工的時程表。
王美花部長已指派林全能次長聯繫屏東縣府,建立聯繫平台,督促明揚公司進行善後與賠償工作。此外,經濟部加工處將持續配合檢調單位及內政部災害事故調查會,通過火場及相關調查,早日查明事故成因。(圖/加工處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