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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濃農舍檢舉案  高市府認定列為違建 將續依規定裁罰
2024-01-07

圖/民眾爆料檢舉美濃農舍案 高市府認定有違建 未作農業使用 將續依規定裁罰(圖/高市府工務局 提供)

【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有關接獲民眾舉報,美濃區龍肚段一處農舍涉及違規案引起關注。經查,農業局發現該農舍的圍牆、水泥硬鋪面、大門及建物並未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被列為違建。

在工務局的比對下,空拍圖顯示該農舍主體有增建情形,這引起了工務局的關切。工務局將請當事者對此進行說明,並持續依法進行查處。

工務局表示,根據農業發展條例第8-1條的規定,任何在農業用地上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必須事先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然後再依法申請建照。

農業局在今年12月28日進行現地現勘後查證,確認該農舍存在圍牆、大門、水泥硬鋪面及建物等設施,但在農業部農地管理資訊系統中並無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核發紀錄,證實未作農業使用。目前,相關單位將依區域計畫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後續處理,包括裁罰金額範圍為6萬至30萬,並要求當事人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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