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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竹苗分署苗栗就業中心助施用毒品者蛻變賦歸社會 重返職場穩定就業及工作收入
2024-01-15


▲桃竹苗分署苗栗就業中心。(圖/桃竹苗分署提供)

【大成報記者羅林/苗栗報導】
26歲的阿宏(化名),年少時期與朋友一同施用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0年間歷保護管束及觀察勒戒,因工作經歷的不足,讓他一直找不到工作,進而來到苗栗就業中心尋求協助,經就服員運用「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成功媒合阿宏至食品加工廠,目前已穩定就業8個月。

▲桃竹苗分署苗栗就業中心輔導就業示意圖(非常事人)。(圖/桃竹苗分署提供)

阿宏決心要遠離毒品及給家人穩定生活的過程中,因特殊身分及缺乏完整的工作經歷,讓他在尋職路上受到許多阻礙,他希望透過苗栗就業中心協助找到工作,並能穩定就業。就服員了解他的困境後,運用「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積極媒合友善廠商,開立介紹卡為他推介工作,在112年4月成功媒合阿宏至食品加工廠,得以順利就業賦歸社會,目前仍穩定就業中。

雇主過去雖未曾僱用過施用毒品者的員工,但雇主發現阿宏工作積極、努力及認真,予以十分肯定,完全感受不到阿宏曾經誤入歧途,也肯定勞動部「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協助施用毒品者就業上不餘遺力。阿宏感謝苗栗中心的協助,讓他有穩定的工作及收入,還可領獎勵金,心中安穩又踏實。

▲桃竹苗分署苗栗就業中心運用「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助26歲阿宏穩定就業。(圖/桃竹苗分署提供)

桃竹苗分署長林淑媛表示,協助曾施用毒品者重返職場,桃竹苗分署致力開發友善廠商並透過跨網絡資源連結與合作,主動開發潛在個案,並運用僱用獎助及就業獎勵等措施重建個案重返職場自信心並協助媒合就業。「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包含雇主端的僱用獎助以及勞工端的就業獎勵,只要雇主僱用施用毒品者滿10天就符合僱用獎助資格,最高發給14萬4千元。勞工部分,適用對象從事月薪制工作滿1個月就可以領取就業獎勵,前6個月每月發給5千元,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每月發給6千元。

此外,為紓緩疫後產業基層人力缺工問題,勞動部推動「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目前旅宿業房務及清潔人員、餐飲業之內外場服務及廚務人員以及航空站地勤業的地勤作業人員(勤務員)與航機清艙人員均已納入專案職缺,並推出「專案缺工就業獎勵」鼓勵民眾就業,失業民眾經過各分署就業中心推介並成功就業滿30日,依地區及身分別不同,每月可獎勵6千至1萬3,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另參加缺工工作相關職類職前訓練,發給結訓學員參訓獎勵,相關「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資訊,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