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警交通警察隊自1月24日至1月26日連續3日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工作,在易肇事路口及行人頻繁穿越路口強化車輛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的取締執法。(圖/竹市警察局提供)
【大成報記者羅林/新竹報導】
新竹市警察局為有效落實路口停讓行人觀念及保障行人通行安全與權益,以執法角度著手,自1月24日至1月26日規劃連續3日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工作,在易肇事路口及行人頻繁穿越路口強化車輛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的取締執法,統計新竹市去(112)年行人交通事故死傷人數為453人,相較前(111)年行人交通事故死傷人數502人,減少49人(-9.8%),惟近來竹市發生多起行人交通事故案件,顯見仍有持續加強取締「車不讓人及行人違規」之必要,以有效防制行人交通事故發生。
▲竹市警交通警察隊自1月24日至1月26日連續3日執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工作,在易肇事路口及行人頻繁穿越路口強化車輛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的取締執法。(圖/竹市警察局提供)
竹市警察局表示,此次大執法專案除加強取締外,同時也以提高見警率的方式,由警察在行人穿越頻繁路口執勤,讓市民增加對穿越路口的安全感,員警除舉發違規外,也耐心向違規民眾解釋車輛行經路口應暫停讓行人的觀念,經統計首(24)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計19件、行人違規計16件,合計35件。
竹市警察局表示,加強不停讓行人執法的推動,是為了讓「行人」擁有更安全的步行環境,也持續配合新竹市政府推廣教育宣導駕駛人在路口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行經路口要「慢、看、停」,保障行人過馬路的安全與權利;另一方面宣導行人能養成「停、看、聽」的習慣,過馬路千萬不要變成低頭族,共同建立人本友善的交通安全環境。
竹市警方亦呼籲行人行經路口也須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改善行人安全人人有責,期透過「員警重點路口執法」及「市民守法觀念建立」的共同努力下,竹市行人用路環境朝向更安全的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