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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明和公園設寵物設施 居民連署陳情市府
2024-03-12

【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在全市3個地區設置「寵物友善公園」已完成工程發包,其中南區據點選在明和公園內,因當地居民唯恐影響休憩和運動,及造成人犬衝突,強烈反對,尤其是在此地已運動20年十七式氣功的人和常帶著兒童到緊鄰兒童遊憩設施家長們;一一向市議員林美燕、盧崑福、王家貞和許至椿等議員陳情,今議員們聯袂邀請地方民眾與市府官員對談,要求遷址施工以達双赢。動保處長周志勳回應:將在16日舉行說明會,解釋清楚。

市府計劃在新營區綠都心公園、永康區西灣里滯洪池、南區明和公園等3處設置「寵物友善公園」,同列入一項工程,已於日前完成發包作業;其中明和公園的專區面積800平方公尺(約260餘坪,工程費141萬餘元),分成小型犬區、大型犬區,設置安全圍籬(高度150公分)、高壓磚、休憩座椅、入口意象、洗手台、解說牌。

明和公園面積3.4公頃,最近充實兒童遊憩設施,親子使用率極高,更是鄰近新興國宅居民的主要休憩場所,並有數個運動團體,長期在公園內固定活動健身,居民們紛紛認為在此地設置寵物友善公園很可能造成人犬衝突,而向市議員反映,準備在說明會上表明反對。

因連日以來有綠營人士在網路指名國民黨等議員誤解寵物友善公園將收容流浪狗,而反對設置,讓林美燕非常生氣,12日邀集藍營議員們在市議會舉行記者會,主題為「挑撥離間、火上澆油、鄉親毛小孩何辜」?

林美燕澄清說,她不是反對設置寵物友善公園,因為南區地點選在明和公園並不恰當,會直接排擠到現已在運動20年十七式氣功的人,而旁邊緊臨兒童遊憩區,容易造成幼兒危險。

王家貞表示,本案未經過與地方充分溝通,市府不應縱容人狗爭地紛爭。盧崑福指出,明和公園案是在前任處長任內定案,卻沒有在去年度招標發包,就是已聽到地方異議聲音,新任處長沒必要急著配合執行。許至椿則認為,這3件工程地方民情不同,市府應與包商協調個別處理。

60多名南區地方人士在會中熱烈發言指出,明和公園日夜都有人使用,而預定內設寵物友善公園面積在3個計畫案中最小,難以發揮照顧寵物和區隔人犬衝突既定功能。「生物能醫學氣功協會」代表更指出,定期參加該會在明和公園成員大都為老人和婦女,未來面對使用寵物公園眾多犬隻,很可能無法確保人身安全。

現埸有播放許多犬隻被飼主縱放嬉遊,常與民眾發生碰撞或驚嚇畫面影片,佐證當地不宜加設寵物友善空間。議員們一致表示,要求市府從長計議。

動保處長周志勳回應說,市府設置寵物友善公園目的就是要紓解目前該處人犬混合活動現狀,達到人犬分流目標。

工務局股長薛仲傑補充指出,該公園目前有4處民眾經常聚集活動和運動場所,寵物公園位置已避開,並有綠籬區隔,未來專區內衛生由工務局專人清理,確保民眾不會受到干擾,全案規劃內容將於16日上午10時在南區彰南里活動中心舉辦說明會解釋清楚。(臺南市議會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