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113年4月10日6時許,小港分局桂陽路派出所接獲一名萬姓女子(48歲)報案,稱停放於住家騎樓前的腳踏車遭人竊取,約損失新台幣2000元。經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發現,約於同月9日2時許,有名平頭男子身穿藍底黑線條短上衣、淺藍色牛仔褲,徒步至小港區廈莊三街被害人住處騎樓前逕自將腳踏車騎走,警方一眼即認出該男為轄區歐姓竊盜慣犯(45歲)所為。
桂陽路派出所員警隨即至歐嫌經常出入場所巡查,終於同10日13時40分許,在鳳山區頂新七街一帶公園,發現歐嫌正騎乘竊取之腳踏車,經通知被害人萬女前來指認無誤。
據了解,歐姓慣竊有固定之工作且收入尚穩定,辯稱因凌晨時分自身腳踏車損壞無法使用,亟需腳踏車作為上班代步用,於深夜行經小港區廈莊三街見騎樓有部腳踏車未上鎖,一時臨時起意下手行竊,但終逃不過警方電眼認出,當場依竊盜準現行犯逮捕,全案詢後依刑法竊盜罪移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小港警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竊取他人財物,以避免觸法得不償失,並提醒民眾停放腳踏車時,應裝設防盜鎖並置於燈光明亮或有監視器拍攝之處,避免宵小有機可趁,如發生竊案應立即報案,並維持現場狀況,以利鑑識人員採證。(圖/ 記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