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市議員陳怡珍2日於議會質詢時提出數據表示,去(112)年臺南市縱火案件一共25件,創10年來新高,跟103年10件、104年24件、105年17件、106年10件、107年13件、108年22件、109年21件、110年14件、111年16件相比,去年縱火案件特別多,而今年1至3月目前統計數字也已經有3案。
雖然,警察局廖局長表示,去年25件縱火案其中18件已移送地檢署、3件不成案、另4件仍在偵辦調查中;縱火案件裡面包含許多成因,有時不一定是刻意縱火,只要是人為造成疏忽都算是縱火案件。
陳怡珍指出,數字會講話,每一年分案依據、計算標準都相同,為何去年數字會特別高?要求警局深究數字背後的原因,畢竟許多因素不是只有警察單位能夠處理,了解原因之後,才能提供各局處室做通盤檢討並改善問題。(臺南市議會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