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掛牌納管,111年11月30日前已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新規定實施日起2年內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險,為更有效率的服務領牌車主,高雄市區監理所官網設有「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https://khcmv.thb.gov.tw/cl.aspx?n=11730),歡迎上網預約客製化到點服務。
高雄市區監理所溫馨提醒,即日起至112年12月底前完成微型電動二輪車登記領牌者,免收號牌費及行照費(共計450元),請車主們把握機會!另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雖無須駕照,但須年滿14歲,騎乘時應配戴安全帽,並不得載人、酒駕,且行駛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亦不得擅自改裝喔!
微型電動二輪車外觀與一般機車相似,但常見車主為了提升其馬力而違規改裝,高雄市區監理所為維護交通秩序,及確保市民用路安全,已協請警察機關加強針對違法改裝或拼裝車進行攔查取締,請車主們務必遵守相關騎乘規定(圖/高雄市區監理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