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因國人戶外露營風氣興盛,進口拆卸式露營車頂篷案件逐漸增加。然而,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消防署指出,業者對此稅則分類存在常見誤解,誤申報為其他稅則號別。該關進一步說明,此類貨物配備有冰箱、爐灶、淡水箱、車載電源及床墊等固定設備,係為使一般機動車輛(如皮卡車)具有戶外露營功能,而設計用於配合或安裝在車輛後車斗,可作為車泊住宿,也可拆卸(獨立式)使用,並能利用被安裝之車輛輕鬆移動。應歸列稅則號別第8708.99.90號「其他機動車輛之零件及附件」,第1欄稅率15 %,無輸入規定。
高雄關呼籲業者進口此類貨品時,應正確申報貨品稅則號別,以加速通關並減少徵納雙方爭議。如有疑問,可於貨物進口前,依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向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以保障自身權益。(圖/高雄關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