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日前,一名民眾投訴,二月時他的老婆生產後到台南一家月子中心調養,結果產婦吃了中心顧問給的藥後覺得不舒服,投訴政府機關。近日,台南市衛生局證實接到檢舉,是否有醫療行為疑慮目前已移送檢方調查中。
據了解,該名民眾與月子中心代表約在區公所調解前多次在社群媒體放話控訴,企圖利用輿論向月子中心施壓,調解會當天甚至獅子大開口向月子中心要求一百萬撫慰金。事後,更持續透過媒體爆料等方式,利用輿論施壓。業者表示,該名民眾當下並沒有反映身體不適,事後卻向媒體爆料表示當下就有不適,態度反覆,加上無法提出醫師診斷,佐證是用藥而造成的身體不適。
據律師表示,這類型糾紛應根據專業鑑定意見決定賠償金額,現階段對方沒有提出相關醫療診斷,證明自己用藥後有身體不適的情形,高達一百萬元的慰撫金是否合理,仍有討論的空間。檢視過往類似判例,一百萬的賠償金額並不常見,該名民眾在此情況下提出一百萬的賠償要求,容易讓人引發負面的觀感
對於此起爭議,月子中心表示:「我們不是醫療機構,所以也不會提供醫療服務行為。針對此起事件,中心也會一併檢討內部疏失以及服務不周之處,著手調查相關人員並進行改善。關於中心以及消費者的爭議,我們均會配合行政機關以及司法調查,一切交由司法來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