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板橋監理站與警察機關共同實施聯合稽查。
(大成報記者張玉玲/新北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正式實施領牌納管,規定車輛應投保強制險並驗車領牌才能上路、年滿14歲者才可騎乘,板橋監理站持續與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實施路邊聯合稽查,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車輛違規改裝、雙載、未戴安全帽等不法情事加強稽查。
圖說:微型電動二輪車實車查核中。
板橋監理站站長林材忠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掛牌納管,比照汽機車須掛牌、投保強制責任險方得上路行駛。家中有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車主,僅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辦理實車查核合格後,投保強制險即可領牌。如無出廠證明者,也可洽原經銷商辦理補發。
再次提醒車主,應儘速申領牌照以符合規定,今年(112年)底前掛牌,還享有免牌照及行照規費共450元優惠,請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車主把握最後免規費期間,儘速於年底前申領牌照。微電車相關資訊可至監理服務網首頁-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https://www.mvdis.gov.tw)查詢,歡迎多加利用。
(照片 板橋監理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