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移民署高雄市第二服務站宣導,為了營造更友善的移民環境,並確保新住民家庭的團聚權及兒童權益得以充分保障,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條文已於去年6月28日通過修正,其中部分涉及民眾權益的條文已於今年1月1日起生效,而有關罰則加重及收容規定的修正,將於3月1日生效。
高雄市第二服務站今年度首次舉辦家庭教育暨法令宣導課程,特別邀請到專業人士向新住民介紹法規修正的相關內容。服務站專員郭宗賓詳細解釋了有利於新住民居留權益的修法內容,並強調其對提升新住民對自身權益的認識至為重要。
郭宗賓指出,新法修正中特別強化了家庭團聚權及兒童權益方面的規定,例如,新住民因遭受家暴而離婚,且未再婚者,仍可繼續居留。另外,離婚後若在臺設有戶籍的未成年子女,只要有撫育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新住民得在臺繼續居留,即便子女成年後,其居留權益也不受影響,為新住民提供更為完善的保障。
此次課程還邀請到高雄市家庭教育中心的蘇森永老師分享家庭經營的技巧,鼓勵新住民夫妻攜手共組幸福家庭。課程中,藉由互動小遊戲考驗夫妻間的默契,讓整個過程更顯溫馨有趣。
高雄市第二服務站主任陳盈智表示,這次移民法修正影響深遠,透過家庭教育課程的宣導,期望新住民能更深入了解自身居留權益。他同時提醒大眾,由於非洲豬瘟仍在周邊國家蔓延,呼籲新住民及國人在年關將屆時不要攜帶或郵寄含有豬肉製品或其他動物檢疫產品,以保護臺灣的農畜產品安全。(圖/移民署高雄市第二服務站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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