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蕭宇廷/臺中報導】體恤計程車駕駛犧牲春節假期持續投入運輸服務,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宣布,自5日零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實施計程車春節加成費用,計程車一律啟用「春節費率」(即每趟次加收50元)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未啟用計費表春節費率者,駕駛不得額外加收,2月15日零時起恢復原收費方式。另交通局春節稽查不打烊,共同維護計程車的營業秩序及形象,歡迎乘客向春節服務載客的司機說聲「感謝您!新年快樂!」
「春節期間能服務返鄉團圓的市民,是最大的榮耀與幸福」常年在台中車站排班的計程車駕駛施大哥表示,從事計程車工作已經30多年,每年春節期間都犧牲與家人團聚的時間,到台中車站服務南來北往的乘客;台中市春節期間加成計費每趟次加收50元,是春節期間持續服務的小確幸。能接送歸心似箭的乘客到達目的地,及早與家人團圓過新年,乘客的肯定讓服務變得更有意義,是遠勝於金錢的價值。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春節假期很多民眾返鄉或出遊,台中為全台第二大城市,也有很多人到台中旅遊走春,計程車駕駛春節假期服務不間斷,感謝駕駛堅守崗位投入大眾運輸。而各縣市均於春節期間,實施計程車加成費率,台中市比照往年每趟次加收50元,計程車駕駛僅能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費用已自動計入車資);如未選取春節費率者,駕駛不得額外加收。若有不依規定收費者,乘客可以記下駕駛車號、姓名、乘車日期及時間,向台中市民一碼通專線1999檢舉。
葉昭甫說明,為使市民瞭解春節加成措施,按照往年印製春節加價貼紙,除了3國語言(中、英、日)外,並持續同時推出泰國、印尼、越語及韓國宣傳單,均已配送至台中市計程車公工會、車隊及合作社,並協助發送給計程車駕駛;呼籲駕駛務必依照規定收費,以維護計程車服務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