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台灣經過國民黨實施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將近七十年,七十年間台灣所有的經濟學者九成以上是受資本主義思想薰陶出來的,而到政府部門服務的學者除了王作榮還稍有社會主義經濟思想外、其餘也都是走資本主義路線的,所以七十年來社會主義經濟之火種在台灣幾乎成風中殘燭,只有極少數學者還在力挽狂瀾與超大風雨搏鬥,惜乎國民黨與大財團資本家之勾結已根深蒂固、盤根錯節、剪不斷理還亂,所以勞工權益、農業經濟、合作事業在國民黨的天下簡直像產業經濟界的孤兒、無人看顧、自生自滅;其實在孫文奔走革命時期也在歐洲看到這些國民經濟之基本問題,所以他的三民主義中對國民經濟甚多著墨,蔣介石在主導制憲工程時為了彰顯他繼承孫文之正統性、故也在憲法中專章規範「國民經濟」,對勞工權益、農業經濟與合作事業有甚多的規範,可惜只是當作廁所裡的花瓶;直到民國六十年代末期台灣「黨外運動」開始蓬勃發展,國民黨為了詐騙勞工選票才指示立法院制定「勞動基準法」,但是對農業經濟與合作事業還是極盡剝削之能事,最「夭壽仔」的竟然把農漁會信用部和信用合作社當成國民黨的外圍組織、變成地方黨部的私人金庫以便在選舉時對國民黨候選人做出最大的貢獻,如此的巧取豪奪終使這些基層金融(又稱國民金融)紛紛倒閉,未倒閉的也是呆帳高築,最後在2000年阿扁總統執政時花掉將近兩兆台幣的「金融重建基金」才勉勉強強將台灣的國民金融苦撐圖強,而信用合作社則在政府鼓勵與各銀行合併以擴大經營規模(不知哪位蛋頭學者或鳥蛋官員發明信用合作社不能自己壯大,韓國的「營建業相互保證合作社」就比台灣的第一銀行還大),害各地信用合作社紛紛被併成商業銀行,也害許多原信用合作社之理事主席或總經理搖身一變成商業銀行的大股東甚至變成商業銀行的董事長或總經理的大資本家;就如此這般的吸金大法結果全國信用合作社剩下23家,連合作金庫銀行的「合作金融部」都熄燈打烊、關門大吉。
所以不論是藍營的經濟學者或綠營的林全、陳博志、陳師孟等經濟學大師腦袋瓜內都毫無國民經濟的概念,所以雖然民進黨完全執政了,國民經濟還是在台灣經濟發展的最弱勢底層,農工和小型商業的朋友還是要「戒急用忍」、就像周恩來生前收到毛澤東的最後一首詩:「父母忠貞為國酬,何曾怕斷頭。如今天下紅遍,江山靠誰守?業未就、身軀倦、鬢已秋;你我忍將夙願付東流?」;如今天下綠遍,江山有何變?農工小商人忍將夙願付東流?連美國那種高度資本主義國家都在聯邦政府設有部會級的「小型企業總署」在輔導中小企業;吾人數月前曾撰文呼籲我國「應設置部會級合作事業及中小企業署」,可惜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台灣的合作事業也都是中小企業規模,佔全國95%以上的中小企業就是台灣的國民經濟主幹,但台灣政府輔導中小企業是局處級的(現在大多做一些企管顧問公司能做的事),輔導合作企業的更誇張-是科級的,科級單位離政策制定層級實在是太遠一點了,難怪台灣合作事業世風日下、日薄西山;要這樣的政府去對國民經濟做出較大的貢獻真是緣木求魚,所以台灣的經濟結構就只好繼續墮落下去,從國民黨到民進黨都是一樣-一樣大財團治國,國民經濟就沒好結果,平民經濟繼續不紮實有如空空洞洞的地基,那國家經濟如何會好?會興旺呢?憲法第150條規定「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結果是現在全台灣信用合作社僅剩23家,平民金融機構將要消失殆盡,難怪失業率節節上升、有增無減。
台灣當前幾個較重要的經濟問題如嚴重失業問題、所得分配問題、經濟成長動能不足問題、薪資停滯成長問題、物價高漲問題、老年人口問題、綠能產業問題等,而這些問題大多可以用合作社來解決的,例如所得停滯成長問題或物價高漲問題就可以用消費合作社來解決;消費合作社之緣起成立乃是因19世紀工業化革命以後物價開始高漲,實質貨幣所得追不上名目貨幣所得之調漲,蓋薪資調升一元而物價調升兩元,結果資本家以外的平民百姓生活越來越難過,此時在英國曼徹斯特附近的小鎮羅虛戴爾有十三位紡織工人就成立「羅虛戴爾公平先驅社」集體去採購生活必需品,藉由大量採購來降低價格,後來參加的人就越來越多,這就是世上第一間消費合作社,現在這間合作社共有社員720萬人(約等於雙北市人口),全年總營業額78億英鎊(2014年全英國消費合作社營業總額370多億英鎊),有三千個零售據點,提供七萬多名員工之工作機會(和國內台塑南亞員工數差不多);所以消費合作社就是「團購」之概念,譬如台北某校經濟系學生去買一本經濟學教科書,每本300元,若全系100名同學一起去買可以打85折就是255元,每人節省45元,若台北五所大學經濟系500名學生一起去買可以採同業價65折就是195元,每本就節省105元,所以學生名目所得不變(假設父母每月給生活費5000元),但其實質所得就增加了,他的購買力就增強了;台灣也有一家聞名全台的「台灣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也是一群家庭主婦在1995年為了食品安全問題而在台中成立「綠色生活共同購買中心」,其服務站之商號店名為「綠色生活小舖」,他們當初集合100多個家庭以「共同購買」之方式直接向農民購買米、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後來參加的人越來越多,2001年便由1799名社員集資(每人從二千元到五十萬元不等)的「綠主張公司」改組為「台灣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至今社員人數68665人、職員455人(含兼職)、供應800多種商品、服務站所51個、出資總額354.291.790元(超過三億五千萬元),這應該是當前台澎金馬最大的消費合作社,成立迄今未滿16年,可見社會大眾需要消費合作社服務之需要性,此乃因消費合作社可以消除中間剝削,可以按照交易額分配盈餘(非以出資額分配盈餘),買越多分配越多、故可達成財富重分配;所以只要政府多多輔導獎勵成立消費合作社就可穩定物價、可提高國民之實質所得,這是利用消費合作社解決物價高漲、薪資不漲與所得分配不均之策略。
至於提高產能與增加就業問題就多鼓勵成立生產合作社或勞動合作社,以前謝東閔擔任省府主席時發起「客廳即工廠」,所以一些農村家庭就在家裡設幾台針織機,幾個母女、姑嫂、妯娌就在自家客廳充當小型針織廠,作成半成品後再交給針織工廠組合成各種成品,當時一些婦女在家裡就可就業工作,只是當時沒有應用合作社來組織化經營管理,所以大部份勞務所得還是被大企業賺走了,如果能組織針織生產合作社,那很多勞務所得就會落入這些家庭勞動者手中;家庭手工藝業者也是一樣,以前每年下半年很多聖誕燈貿易商就會拿聖誕燈零件給一些家庭主婦組裝當副業再交給貿易商外銷到歐美各國,如果當時能由這些家庭主婦成立生產合作社就可以減少很多中間商的剝削、勞動者也就可以賺取更多的勞動所得,可惜厲行資本主義的國民黨政府心中只有資本家沒有低層的勞動者,所以低層的勞動者只能做牛做馬任由資本家與國民黨剝削,徒令三民主義束之高閣、當廁所裡的花瓶;所以多成立各種生產合作社或勞動合作社就可以增加就業、提高產能、增加人民收入、提高國民所得,這是新政府該有的新思維;而且生產合作社或勞動合作社就是勞工與資本主「二位一體」,很多勞工問題自然迎刃而解,很多老闆剝削勞工之薪資或勞動條件不良之問題很難在生產合作社或勞動合作社中發生,勞工之所有勞動所得除了少部分管理費外全部落入自己口袋,屆時啥「一例一休」、「周休二日」之問題就由合作社內部自行解決,不用政府和國會再多操心了;所以只要這些基層國民經濟穩若磐石,上面不論是營建經濟、金融經濟、能源經濟、交通經濟、國際經濟、科技經濟或其他各類產業經濟都會有甚佳發展之基礎,則社會必定安定,經濟發展動能必然動若脫兔更若生龍活虎力拔山兮氣蓋世矣!
至於當前或未來三五十年台灣將碰到的老人人口長期照護問題、非核家園的綠能產業發展問題、解決經濟弱勢之社會住宅問題也都可以用合作社做最佳之處置,這些筆者都已有諸多論述,煩請看官多參閱前數篇「總主筆專欄」,故不在此贅述。吾人要在此不厭其煩的提述的是台灣目前之首要工作就是經濟,經濟不發展起來台灣就會消失在國際社會之中,而經濟之基礎在國民經濟,台灣越多大財團就會越多遊民(因為大財團都在國外生產),越多遊民社會就越不安定越不安全,社會就越無公平正義,所以發展經濟之首在發展國民經濟、發展基層經濟,讓平民富起來,讓貧富差距縮小、讓社會購買力提高,則產業之生產動能自然「牛」轉起來,這是民進黨新政府與新國會要銘記在心並劍及履及去執行的;否則就如王陽明說的「真知所以為行,不行不足謂之知」也。(作者郭憲鈴係大成報總主筆、曾任全國營造公會總幹事、現任台灣國策研究會會長)(本專欄言論非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