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首先要聲明本文所指的包括「北農」現任總經理吳音寧和前任總經理韓國瑜及現任農委會副主任委員陳吉仲和其他相關人員(尤其是對北農經營管理有決策權的高階人士);雖然「吳音寧事件」已在蔡英文總統與陳菊秘書長關切下開始息事寧人並轉變方向,但對「北農」傳統之經營理念顯然無人關心,任其繼續「誤入歧途」,繼續剝削市民荷包,繼續五鬼搬運錢財,吾人自五十年前在大學和研究所研習合作經濟及農產運銷,並在數間大學濫芋充數誤人子弟數年,不忍國民黨和民進黨比賽擺爛亂派外行人來領導偉大的「社會企業」並壓榨剝削市民荷包數十年,故再寫本文繼續補述5月11日本專欄拙文「吳音寧會搞垮民進黨和柯文哲」。
「北農」(全名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結構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稱農委會)和台北市政府(簡稱市政府)各佔22.76%、台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簡稱省青果社)9.48%、各級農會24.81%及「農產品販運商及其他」20.19%;從這個股權結構來看官股(即農委會和市政府)佔將近一半(45.52%),省青果社和各級農會佔34.29%;在日治時代台灣農會就是農業會,後來國民黨政府逃到台灣將當時的鄉鎮農業會改成農會並將農村信用合作社併入成為農會為信用部,所以台灣的農會其實就是綜合性的合作社,也就是德國雷發順式的農村合作社(城市的則是許爾志式的信用合作社);所以省青果社和各級農會都可列為合作社之一環,按照2012年聯合國社會安全理事會之決議將合作社列為最佳之「社會企業典型」,社會企業的盈餘是用來造福社會弱勢的,絕不是用來發放超高員工福利的;所以這些社會企業和前述的官股之經營理念應是追求農民與市民之最大福祉而非追求企業之最大利潤,這就是「北農」和一般工商企業最大之不同處,從北農的股權結構來看除了佔20.19%的「農產品販運商及其他」是純民營是在追求最大營業利潤之外,其他的官股與社會企業股(即合作社和農會)都不應以追求最大營業利潤為經營目標;「北農」的營業利潤係來自「少付給農民」或「多取自市民」(菜販標價高了就會轉嫁給市民消費者了),而前者(即農民部份)較難轉嫁但後者(即市民部份)很容易轉嫁的,故北農的絕大部份盈餘都來自市民的「較昂貴」菜價,若北農經營當局在不賠錢的前提下有能力壓低標價則市民就能享受較廉價的菜價,否則北農拼命抬高標價、菜販就一股腦地轉嫁給市民,那市民就一股腦地當冤大頭,因「北農」越賺越多(民進黨政府時代比國民黨時代賺得還多),就將所賺之錢拿去給員工免費出國旅遊或發放8400萬元巨額獎金、或拿去做其他公關經費或拿去買「殘菜」送回家鄉做私人人情(現在彰化人要吳音寧回彰化當副縣長就是明證),最倒楣的就是台北市民多支付的昂貴市價了,「北農」這樣的經營理念正確嗎?何況聽說以前國民黨籍市長還把「北農」當小金庫搖錢樹呢?所以吾人建議柯文哲市長和正派賢能的市議員應好好檢討「北農」(甚至四大公司)的經營制度,莫使市民再當冤大頭任人剝削任人壓榨任人宰割了。
國民黨政府還在中國大陸專制獨裁統治時也是搞得物價飛漲民不聊生,最後中國人民忍無可忍就起來將國民黨蔣幫集團趕走了;中國共產黨建立新中國後就成立「中國全國農產品供銷合作社總社」(這個名字數度更易)來處理全國農產品運銷業務,這個合作社業務規模目前是全世界最大之合作社,一年營業額高達一兆五千億人民幣,其全國鄉鎮覆蓋率高達95%,其理事主席在中央政治地位屬於「正部級」的部長級人物,此公亦是聯合國國際合作社聯盟「永久常任副主席」,同時亦是國際合作聯盟亞洲區理事主席之保障人選(中國可以派理事主席或副理事主席來,反正這個位置都是由中國全國農產品供銷合作社總社之代表擔任);新中國自搞出這套制度後產銷之間相互和諧合作,農產品物價非常穩定,對於中國經濟發展提供很大的助力;像台灣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與農民契約生產統一品質管制,所以合作社亦能拿到很廉價及高品質管制之農產品,提供最優質的食品安全保障。
台灣因是實施自由經濟制度的國家,故農產供銷制度比較多元化,在農產生產端有合作社、農會也有私營企業的菜販可自由進行收購,而在台北市(含都會區)銷售端就成立「北農」來行銷,「北農」外表看似民營其實是公營,其股權結構看是民股大於公股,其實是農委會派總經理、市政府派董事長,民營菜販組織的公會就成為「永遠的執政黨」,以前聽國民黨的現在聽民進黨的(現在各公會都在幫吳音寧贊聲護航就是明證),所以負責實際經營工作的總經理(或是執政黨)就可以隨手亂搞,隨便派一位外行但肯聽話的庸才就能幹「北農」總經理,以前韓國瑜如此現在吳音寧亦如此,所以陳吉仲說吳音寧幹得比韓國瑜好,我說是兩個爛蘋果在做比較,因兩人都不適任「北農」總經理,而最倒楣的是台北市民了。(作者郭憲鈴係大成報總主筆、曾任全國營造公會總幹事、現任台灣國策研究會會長)(本專欄言論非代表本報立場)